南阳市高新区医保中心关于全面实施追溯码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全面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和监管应用,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和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高新区将分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全量采集,落实“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无码不付”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一)全流程追溯。实现医保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二)全量采集。确保所有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全面、准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三)全场景应用。医保药品耗材在采购、结算、监管等环节全面应用追溯码,做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无码不付”。
二、具体要求(一)序时推进。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结算系统改造和采集追溯信息工作,完成时限要求如下:2025年3月31日前,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耗材时必须采集并上传追溯信息;2025年4月30日前,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耗材时,必须全流程记录药品耗材的购进、使用、库存以及追溯码等信息;2025年5月31日前,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耗材时必须全流程记录药品耗材的购进、使用、库存以及追溯码等信息;2025年6月30日前,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耗材时必须全流程记录药品耗材的购进、使用、库存以及追溯码等信息。(二)实现医保费用“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无码不付”。届时在费用结算时,对于有药品耗材追溯码但未按规定上传、重复上传、不上传的,医保基金将不予结算支付,并按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公众参与医保药品耗材涉及全体公民的生命健康,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杜绝倒卖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就医购药时共同参与监督。请大家在就医购药时配合扫描追溯码并出示医保凭证结算,完成追溯码的采集和上传;个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到自己所购药品的追溯信息;如发现所购药品多次扫码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虚假扫码”“返利诱导”,或其他人囤积转卖药品等行为,请立即向我局举报。
举报地址:高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举报电话:62370085/ 63291887;
电子邮箱:nygxqxnb@163.com。
特此公告
高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