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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0:02 信息来源: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收土地公告

宛开土征告〔2024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24639号文件批准征收卧龙区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土地2.5159公顷。根据宛政〔2019〕6号文件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居住用地
  二、被征土地位置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
  三、被征土地村组及面积

百里奚街道许庄社区居委会0.2250公顷、许庄社区许西组1.7448公顷、许庄社区曾庄组0.546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根据豫政〔2016〕48号文件规定,按照138万元/公顷(92000元/亩)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根据宛政2018〕14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39万元/公顷(26000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2.25万元/公顷(1500元/亩)。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的安置办法:以货币安置为主,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征地补偿准备工作,其补偿内容以前期公布的《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为准。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属物和青苗不予办理补偿。
   特此公告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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