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高新区举行“守底线 保民生 促振兴”——织密社会兜底保障网新闻发布会,区社会事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围绕高新区织密社会兜底保障网工作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10余家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高新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凝神聚力守底线、保民生、促振兴,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聚焦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和民生关切,努力把一项项民生暖政、一条条民生举措落到实处,把一桩桩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更好地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让广大群众过上更高品质的幸福生活。
在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方面。一直以来,高新区始终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首位,积极落实各类救助政策,逐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确保了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一是逐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023年每人每月6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023年每人每月44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至2023年每人每月819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至2023年每人每月572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残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二是不断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数量上由2020年2716人次提高至2023年2.2万人次,困难群众资金发放数量由2020年192万元,提高至2023年690万元;2020年至2023年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7299人次32.5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简化优化救助审批流程。2021年11月,高新区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办事处,使群众申请办理救助更加便利。四是完善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联合医保、残联开展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完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对已稳定脱贫、渐退期满的农村低保对象,稳步有序退出低保范围。在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一是将27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42名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占比92%。二是扎实推进“政福保”“政康保”工程,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实现对现有政府救助领域的有效补充,从根源上筑牢防返贫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两保”工程自实施以来,全区累计救助金额11.15万元。三是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等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根据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在儿童福利方面。提高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保障标准提高至2023年每人每月1450元,分散供养保障标准提高至2023年每人每月1050元;2020年1月起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执行。全区17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对孤残儿童实施“明天计划”康复救治。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孤儿满18周岁仍在读的延续发放基本生活费;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考入大中专和高等院校的孤儿发放助学金,21年以来累计发放3万元,让孩子们能够安心读书、安心上学。
在残疾人福利方面。2020至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160余万元,惠及646名残疾人。依托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工作,切实减轻残疾群体出行负担,真正实现残疾人申领补贴“一次都不跑”。
在高龄津贴方面。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2020年—2023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60余万元,惠及2000余名高龄老人。同时进一步简化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办理程序,建立高龄津贴APP认证系统,高龄津贴申请和定期认证审核可通过APP线上办理,让工作人员少跑腿,让老年人在家拿津贴。
在养老保障方面。紧抓五级书记领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六专”“六好”工作要求,全方位打造区、街道、社区、居家(民办养老机构)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高新区先后投入600余万元,建成14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养老床位82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88张,占比达到59.5 %。为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在土地紧缺的情况下,高新区划拨土地41亩,预计投资2亿元,用于新建1个区级托养中心、3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为辖区717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适老化改造,让老人“原居享老”更安全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