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高新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开办〔2022〕5号
“一园两办”、区直各部门、各园区服务中心:
现将《南阳高新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南阳高新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为更好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加快实现人口数量红利向素质红利转变,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办〔2021〕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50强,打造省副中心城市产业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技能人才培养主攻方向,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22年全区培训人次达到55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000人,高技能人才1900人。到2025年,实现“两高两提前”目标。全区持证人员(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及技能人才(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总量占从业人员比例高于市定目标;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人才总量比例高于市定目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新增技能人才两项指标提前完成市定目标任务,“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当先锋。通过持证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到2035年,全民能力素质明显提升,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人人持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1. 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督促企业履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职责,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职业培训,帮助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推行“招商引资+技能培训”,结合企业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鼓励一线员工全员持证,大规模开展在岗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进建设产教融合性企业。(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分局)
2. 强化院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对接数字光电、防爆装备等产业集群,推行产教融合模式,支持辖区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合作建立“产学研”教育基地,双方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参与理论和实践的教学研究,推进企业、院校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师资互聘,为企业“订单式”培养各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发培训教材。鼓励龙头企业发挥主导优势,开发“共享培训”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技能培训便利,共享优质培训资源,促进区域职业技能提升。(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财政金融局、各园区中心)
3.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化职业技能培训。把“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职业培训工作的重点。鼓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牵头单位:组织人社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4. 积极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服务辖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探索形成产学深度合作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新区、职业院校、企业多方办学主体作用,推进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探索“政校企联合”合作办学模式,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组织人社局、“一园两办”、各园区中心)
5. 实行培训全覆盖。加强失地群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等重点就业群体的技能培训,将有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技能培训和考证持证范围,有效提升就业能力。加大行业部门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环保、卫生等行业部门职能优势,根据高新区实际,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环境污染、卫生防疫、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为企业培训各类实用型人才,切实提高辖区企业科学发展能力,筑牢企业安全发展基础。(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政法工委、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科技创新局、“一园两办”、各园区中心)
(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6.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力度。积极组织推荐我区技能人才参加“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中原技能大奖”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协助各类技能竞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参照国家标准给予奖励。对引进南阳市外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六单位关于印发〈“南阳工匠”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宛人社〔2018〕79号)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财政金融局、各园区中心)
(三)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7. 鼓励就地就近和有组织输出就业。支持引导辖区大型企业优先吸纳持证人员就业,对吸纳持证人员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在有关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财政金融局、“一园两办”、各园区中心)
8.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培训300人次以上;创业成功项目可优先帮助申请省级大众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给予2万-15万元一次性扶持补助。(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财政金融局)
9. 打造人力资源品牌促进就业。围绕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打造“高新工匠”人力资源品牌,争创区域和省级人力资源品牌,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高新区就业名片。广泛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咨询指导机构为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提供支持。(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一园两办”、各园区中心)
10. 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快办”“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应用。(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一园两办”、各园区中心)
(四)建立健全职培训评价信息管理体系
11. 强化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补贴性培训评价项目、机构纳入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河南政务服务网互联共享,提升“数治”监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财政金融局、营商环境办、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分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各园区中心)
12. 全面落实使用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完善“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通过个人领取使用、培训机构登记验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审核等流程,优化对劳动者培训就业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财政金融局、党工委巡察办、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发展局、各园区中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高新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社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问题;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列入区重点民生实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调度、通报、督导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能人才工作投入力度,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用好新媒体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区技能人才政策,讲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引导广大劳动者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在全区营造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