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概况
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制定财政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承办财政性融资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审计等工作。
二、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本级决算。
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制定财政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承办财政性融资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审计等工作。
二、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收入总计 310.73万元,支出总计 31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8.13万元,增长80%,支出增加138.13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审计事务,审计业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30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 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30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 万元, 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02.13万元。与 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8.13万元,增长84.2%。;支出增加138.13万元总计,增长84.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审计事务,审计业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13万元,占 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收入总计 310.73万元,支出总计 31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8.13万元,增长80%,支出增加138.13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审计事务,审计业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30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 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30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 万元, 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02.13万元。与 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8.13万元,增长84.2%。;支出增加138.13万元总计,增长84.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审计事务,审计业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13万元,占 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1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2万元,比2015年增加130.6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该车入财政局固定资产,但是车辆费用不在本单位报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1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2万元,比2015年增加130.6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16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河南省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该车入财政局固定资产,但是车辆费用不在本单位报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南阳市高新区财政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